广州南沙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部门回应热点
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03:26:42 来源: sp20240329

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(记者许维娜)“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制度,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”22日下午,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。

现场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,介绍《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南沙意见》)有关内容,并就政策出台的背景、实施过程中的亮点等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应。

“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经验”

此前,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,我国已出台海南特别措施、深圳特别措施、横琴粤澳特别合作区特别措施等多项政策。目前,出台《南沙意见》的背景和主要的考虑有哪些?
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,近年来,按照中央有关部署,先后选择海南、深圳、横琴等基础较好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,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特别措施,努力为经济发展拓展更多增量空间、增添更多改革动能。当前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发展新质生产力,迫切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,加快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。

肖渭明表示,这次出台《南沙意见》有多方面考量:

一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,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大循环。从破除体制机制壁垒看,《南沙意见》通过放宽市场准入,充分释放科技、海洋、能源、医疗、旅游等市场消费潜力,进一步发挥服务业扩大收入与就业、稳定消费等多重功能。

二是坚持对接国际规则,吸引集聚全球先进生产要素。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稳步扩大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。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南沙试点,加强配置各类要素资源,在尊重国情基础上吸收借鉴国际经验,《南沙意见》支持南沙建立深海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机制,在大湾区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,开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,探索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等。这些工作将有助于南沙吸引更多高端要素,服务产业聚集和体系升级。同时,通过建立与国际对接的标准、规制与制度体系,更加优化南沙营商环境,进一步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市场的投资信心。

三是坚持拓展市场增量,催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。当前,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空前加快,涌现了一批前所未有的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这些已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。《南沙意见》主要聚焦在重点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限制,努力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发展增量空间,鼓励大胆开展前沿颠覆性科技创新、积极扩大市场应用场景,这相当于在南沙举起一面旗帜,能够极大鼓励创新型企业先行先试,有效激发技术、资本、数据、人才等优质要素加快汇聚南沙。

四是坚持服务民生,提升公共服务衔接水平。放宽市场准入改革不仅要让市场“有感”,也要让更多民生“有感”。《南沙意见》在社会民生领域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市场准入制度供给,在创造更好公共服务环境中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比如,在文旅方面,推动在南沙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邮轮免签政策等。

肖渭明表示,出台实施《南沙意见》有利于充分发挥南沙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条件较好、要素资源汇聚等优势,持续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,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,更好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,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经验。

“要全力把文件中的‘亮点’转化为南沙改革发展的现实‘亮点’”

《南沙意见》明确,要通过首创性改革措施进行突破探索。这意味着当地将有更大的支持、更开放的环境、更广阔的空间、更强劲的活力、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去探索未来产业和前沿技术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。哪些领域将是先行先试的重点?又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?

王任飞表示,《南沙意见》的出台,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、深化改革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,文件提出了很多首创性改革举措,具体而言,有以下几个亮点值得关注:

一是在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方面有亮点。文件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前瞻性谋划,这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,首次在海洋科创层面进行的拓展延伸。文件提出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,利用南沙已落户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实验室、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、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等机构和装置,推动更多创新资源进入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商业体系。这些有助于推动延伸海洋创新链条,在深海科研领域持续催生更多原创性、系统性创新成果。

二是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有亮点。文件提出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,利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,建立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,助力“零碳”产品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。

三是在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方面有亮点。基于广州南沙发展基础和潜在优势,文件提出建设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综合服务基地,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国际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,提供信息共享、项目对接、检测认证、金融服务、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服务,助力企业更好“走出去”。

四是在创新高效监管方面有亮点。文件制定过程中,充分考虑了放开市场准入与完善市场监管的关系,注重加强风险监测、识别和预警,协同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。我们与市场监管总局一道,提出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、跨部门综合监管、重点领域监管、协同化市场监管等举措,力求把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,健全创新市场监管模式,确保市场准入改革“放得开、接得住、管得好”,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作出探索示范。

“总之,作为一个政策文件,《南沙意见》应该说亮点纷呈。”王任飞表示,下一步,更重要的是要下大气力,全力把文件中的这些“亮点”转化为南沙改革发展的现实“亮点”。

“统筹推进中国企业‘走出去’综合服务基地建设”

作为广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发展平台,南沙的开发开放在推进广州工作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《南沙意见》提出,要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。对此,国家将通过哪些具体举措助力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?

左祥华表示,为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,引导和帮助“走出去”企业熟悉了解投资目的地(地区)营商环境,更好把握投资机遇,商务部统筹推进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综合服务基地建设。通过整合各开放平台资源,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,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,推动跨境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,助力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。

左祥华谈到,商务部支持广州南沙建设“走出去”综合服务基地,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:

一是加快建设“走出去”综合服务载体。充分利用珠三角世界制造业基地优势、港澳国际化渠道和专业服务优势、广州国际组织集聚优势,搭建政策指导、项目对接、投融资服务等资源共享平台,推动国内优势产能资源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深入对接。

二是加快打造“走出去”综合服务产业园。产业园作为线下实体平台,推动相关企业、机构、项目相对集中布局,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港澳专业服务集聚区、国际产融合作区、会议会展交易区、先进装备技术演示交流区、各国重点项目推介区等重点功能区,为中国企业“走出去”提供国际化、高标准服务。

三是加快完善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支持政策体系。推动投贷联动、自由贸易账户等金融创新政策落地,为装备、技术、标准等“走出去”提供融资解决方案。同时,加快完善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的政策体系,在政务服务、“港人港税、澳人澳税”、执业资格认可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。

“先行先试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创新”

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,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结合点。那么《南沙意见》在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方面有什么特点,又将如何通过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,更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?

“《南沙意见》以南沙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,率先在重点领域探索创新,健全完善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全链条监管体系,先行先试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创新。”王火旺表示,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,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《南沙意见》落地见效:

一是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。建立健全覆盖全链条监管环节的市场综合监管服务机制,支持南沙选取1—2个特定监管场景,构建“准入+监管”闭环管理体系。推进无人驾驶等重点行业“白名单”管理,催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。

二是着力健全跨部门准入综合监管工作机制。推动南沙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,特别针对监管难度大、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,推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,开展跨部门综合研判、协同处置,强化条块结合、区域联动,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支撑,提升准入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
三是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准入监管。积极探索远程监管、移动监管等新型非接触式监管模式,进一步健全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和“互联网+监管”为基本手段、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共治模式,营造更加公平、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营商环境。

四是着力构建政府监管、企业自觉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市场监管格局。鼓励引导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、标准组织发挥资源链接优势,针对《南沙意见》涉及的重点领域、新兴产业建立健全行业自治规则,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能力,同时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,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。

(责编:方经纶、吕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