揪出“网络水军”,也别忘了其“客户”

发布时间:2024-04-19 06:35:20 来源: sp20240419

  近日,江西省赣州市公安机关打掉两个“网络水军”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刘某、陈某从2016年开始充当“网络水军”,并于2018年分别注册成立了两家网络科技公司,各聘用2名员工从事“刷量控评”违法活动。截至案发,两个团伙涉案金额逾300万元(据12月24日澎湃新闻)。

  “谁在买他们的评论?”在新闻留言区,网友的这条评论相当锐利,同时也道出了广大消费者的真实关切。是啊,这两支“网络水军”的“刷量控评”服务都卖给了哪些经营者?要知道,在当前的消费市场,下单量和评价往往是人们购买商品、服务的重要指引,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商家的交易状况和交易额。可现在,这些单量和评价中被注入了价值数百万元的“水分”,这会导致多少消费者受到误导?组织实施这样的“刷量控评”固然涉嫌违法犯罪,某些经营者购买、使用“刷量控评”服务,既违反了广告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不得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的规定,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不得组织虚假交易的禁止性条款。因此,对“网络水军”的那些“客户”,不但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当予以严肃处罚,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维权。现在,“网络水军”已经落网,广大消费者期待他们的那些“客户”也被查处甚至曝光,很合理也很有必要。期待有关部门对消费者的这项合理追问不要轻易略过,对那些不良“客户”更不可轻易放过。

  互联网经济、互联网生活发展到今天,“网络水军”的“阵地”也在拓展。日前,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成效,并指出将重拳出击,继续整治网暴、网络谣言等各类网络乱象,特别是打击一批组织“网络水军”“打手”或其他人员实施网络暴力的发起者。虽说与“刷量控评”的领域不同,网暴中的“水军”“打手”同样也需要找到“客户”,才能实现非法牟利目的。

  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”,这句人们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词,其背后的道理也可以用在此处:欲有效整治“网络水军”,就必须深挖和打击其所涉的整个黑灰产业链。有关执法部门在揪出“网络水军”之后应再深挖其“客户”,做到全链条打击。此外,广大电商、社交网站、新媒体平台,特别是专门的评价类网站、平台,也应做到守土有责,在自身严格依法经营的同时,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,发现“水军”及其“客户”的身影应当及时处置,必要时还应依法向有关执法、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线索。只有线上线下并举,多个部门联动,才能将“网络水军”所涉黑灰产业链彻底打掉,让整个网络生态逐渐清朗起来。(检察日报 柴春元) 【编辑:李润泽】